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(粤深联合基金)项目开始申报,要求如下:
一、 项目类型及条件
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青年基金项目、重点项目、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:
(一)青年基金项目
1、青年基金项目不列参与者;
2、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[即1986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],女性不超过38周岁[即1983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];
3、申报人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(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省基金项目);
4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;
5、资助强度为10万元/项,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;
6、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附件1。
(二)重点项目
1、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;
2、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(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省基金项目)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;
3、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/项,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;
4、重点项目支持领域及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附件2。
(三)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
1、该项目应联合香港或澳门的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公立机构共同申请;
2、申请人应具有主持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(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省基金项目)的经历;
3、团队成员不超过20人。其中,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(含项目负责人),须至少包括1名港澳合作机构人员,且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或博士学位;
4、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;
5、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/项,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;
6、团队项目支持领域及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附件3。
二、申报相关要求
(一)限项规定
1、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;
2、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申请;
3、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(含省基金项目)不得超过3项(省实验室、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,普惠性政策类项目,后补助类项目除外);
4、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;
5、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立项1项省基金项目;
6、申请人已获得2021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的,不得申报;
7、申请人有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、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,省基金重点项目、研究团队项目、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,不得申报。
(二)合作研究要求
1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(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);
2、合作单位如是广东省外企业,则资金分配应为0 ;
3、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我校以外的人员(包括研究生,但不包括境外人员),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,申请人应与合作研究单位在申报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,明确知识产权及资金分配情况(申请阶段可不用上传系统);
4、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,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“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”(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);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;
5、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资金分配到港澳机构的部分,项目立项后可拨付到港澳机构。
(三)其他要求
1、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10月1日;
2、如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(如生物安全、信息安全等)的相关问题,需按我校有关伦理、生物安全审查流程,根据附件5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表格并统一发送至以下邮箱,审核通过后出具相应证明:
大学伦理委员会 irb@cuhk.edu.cn
大学实验动物保护及使用委员会 iacuc@cuhk.edu.cn
大学生物安全委员会 ibc@cuhk.edu.cn
3、各类申请书模板请参考附件6;
4、项目申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(附件1至附件4)。
三、 申报流程
申请人于2021年8月17号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(http://pro.gdstc.gd.gov.cn/) ,网上填写并上传要求的附件资料(附件材料整理要求参照附件5)后在线提交(未有该系统账号的老师请于2021年8月17日前将个人姓名、邮箱地址、手机号码发送邮件至 kevingao@cuhk.edu.cn 创建账号),无需打印纸质材料。
四、截止时间
1、2021年9月3日17:00前各申请人务必于系统中上传所有要求的附件材料(附件材料整理要求参阅附件4)并网上提交申请书,学校将进行审核;
2、2021年9月5日12:00前各申请人网上提交经审核后的申请书。
五、联系方式
高 尚 kevingao@cuhk.edu.cn
附件1-青年基金项目指南
附件2-重点项目指南
附件3-粤港澳团队项目指南
附件4-附件整理要求
附件5-各委员会科研审查流程及表格
附件6-各类申请书模板